广东贵金属含量检验服务技术

2016-12-26 浏览次数:287

为了统一珠宝首饰的标识标注,规范珠宝首饰市场,保护消费者权益,引导珠宝首饰行业持续健康发展,2015年2月11日,国家标准化管理**公布了GB 11887-2012《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》*1号修改单,正式实施时间为2016年5月4日。
为实现市场平稳过渡,特地设置了15个月的过渡期。在过渡期内,原GB 11887相应条款和*1号修改单同时适用,符合原GB 11887相应条款或修改单的产品均允许销售。过渡期结束后,即2016年5月4日之后,不符合*1号修改单要求的产品,不允许生产、销售、进口。
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,到当地**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企业标准备案,并据此调整其贵金属饰品的印记、标签及其他标识物。


解读一:较高纯度为“足”

GB 11887*1号修改单中,*4章表1的注2特别强调: 
“足(金、铂、钯、银)”是本标准规定首饰产品的较高纯度,是指其贵金属含量不低于990‰。 
也就是说,“千足金”、“千足银”、“千足铂”、“千足钯”等千足名称从2016年5月4日起将从首饰市场上消失。 
所有贵金属含量不低于990‰的首饰,包括目前市场上常见的“千足金”首饰,今后只能标为“足金”首饰。那些“万足金”、“万足**”、“金Au9999”等名字一律只能是“足金”。

在GB 11887《首饰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》标准中,贵金属纯度和含量是两个概念。
纯度是贵金属质量分数在某一范围内以千分数标识的较小值,是一种名称。
含量是贵金属元素的质量分数的具体值。 
比如说:纯度(Au)750,是指大于等于750.0‰而小于916.0‰的黄金含量范围,以该范围内的较小值即750作为纯度名称,也可用“18K金”作为该纯度的表示方法。

解读二:企业标准必须有
标准的修改只是统一了纯度命名规范,并不限制贵金属含量达到999‰、999.9‰以上的高含量产品的生产与销售。企业仍然可以通过企业标准,以合规的形式向消费者明示其产品的贵金属含量,把产品质量信息详细、准确地告诉消费者。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需求,选择更纯的或者更美的首饰,明明白白的消费。从而,为社会营造一个企业自主声明、消费者自愿选择的市场环境。
企业标准的要求:
1.	企业标准应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、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,不得与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相冲突。
2.	标识内容客观规范,不得误导消费者和夸大宣传。
3.	对于贵金属含量不低于990‰的产品,企业可以通过企业标准以合规的形式自主声明其产品的贵金属含量,但企业要对其明示的含量承担担保责任。


解读三:足金印记怎么打

印记是打印或刻印在贵金属饰品上的*性标识。
GB/T 31912-2015《饰品 标识》5.2.1条规定:贵金属饰品的印记应符合GB 11887的规定,标注下列内容:
a)	厂家代号,应为经备案的厂家代号或已发注册的商标或品牌名称;
b)	贵金属材料及纯度;
c)	钻石镶嵌饰品钻石的质量(主钻石质量大于0.10ct时)。例如:0.32ct的钻石印记标注为D0.32或D0.32ct。

企业无企业标准,或企业标准中没有自主声明其足金产品“标称金含量”的,材料名称和纯度印记应严格按照GB 11887*1号修改单执行。
示例:某公司(厂家代号为沪A)生产的足金戒指,其印记必须标注为:
沪A 足金
所有贵金属含量不低于990‰的饰品,材料和纯度印记都必须标注为:足金、足银、足铂、足钯。不建议使用纯度千分数“990”字样来表示。

企业通过企业标准以合规的形式,自主声明其足金产品“标称金含量”的,材料名称和纯度印记可标注为:
足金+空格+标称金含量
也就是说:标称金含量不低于990‰的足金饰品,材料名称和纯度印记为:足金 或 足金 990;标称金含量不低于999‰的足金饰品,材料名称和纯度印记为:足金 999;标称金含量不低于999.9‰的足金饰品,材料名称和纯度印记为:足金 999.9。
同理,所有贵金属含量不低于990‰的足银(铂、钯)饰品的材料名称和纯度印记也是如此。企业必须通过企业标准以合规的形式,自主声明其足银、足铂、足钯产品的“标称银(铂、钯)含量”,才能把990、999、999.9字样打印到产品上。
注:饰品印记的标注要求,应依照GB/T 31912-2015《饰品 标识》5.3条执行。


解读四:足金标签怎么标注

GB/T 31912-2015《饰品 标识》6.1条规定:贵金属饰品、珠宝玉石饰品和仿真饰品应包含标签和其他标识物。
6.2.1.1条规定:标签及其他标识物的标注内容应包括饰品名称、质量(以质量作为结算依据的贵金属饰品)、产品标准编号、生产企业(或销售企业)的名称及地址、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、中文警示说明(必要时)。

GB 11887*1号修改单严格规范了首饰的命名规则和标识。对于产品名称的命名,*7章更改为:
7.1 贵金属首饰命名内容只能包括纯度、材料、宝石名称和首饰品种。命名名称的前、后不得再有其他内容。 
贵金属含量大于990‰的首饰,必须被标注为足金(铂、钯、银);
比如:金含量达到992.0‰、999.0‰、999.5‰、甚至999.9‰的镶嵌和田玉戒指,其规范的命名均应为“足金和田玉戒指”。它们的印记中也都应标注为“足金”。
对于贵金属的具体含量大于990.0‰的产品,企业可以通过企业标准以合规的形式,自主声明其产品的贵金属含量,但企业要对其明示的含量承担担保责任。
如需体现标称金含量,在企业标准备案的基础上,可在标签的其他位置明示金含量。比如:“金含量为999‰”,“金含量:999.9‰”。标称金含量的字体不得**过饰品名称字体大小。
以足金戒指为例:







注1:Q/xxxx-xxxx为企业标准。 
注2:以上举例的标签仅作为参考模板,并未涵盖所有合规的标签形式。饰品标签和其他标识物的标注内容及要求,应依照GB/T 31912-2015《饰品 标识》*6章执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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